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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三[2003]4号颁布时间:2003-01-22

     2003年1月22日 甘地税三[2003]4号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有关优惠政策执行的具体 规定另行制定。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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