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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稽发[2003]1号颁布时间:2003-01-05

     2003年1月5日 甘地税稽发[2003]1号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 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02]1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贯彻。贯彻执行中有何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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