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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地税一[2003]24号颁布时间:2003-05-19

     2003年5月19日 甘地税一[2003]24号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3]2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 干部减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时,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减免 税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分别上报审批后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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