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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涉外企业住宿、统一发票的通知

甘地税外[2002]4号颁布时间:2002-06-17

     2002年6月17日 甘地税外[2002]4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为加强对涉外企业发票的管理,规范涉外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1997]版的涉外企业住宿、统一发票换版为 [2002]新版发票。新版发票从2002年8月1日开始启用,[1997 ]版发票停止使用,同时将剩余的[1997]版的旧版发票按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予以缴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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