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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时间:2008-05-16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机构: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由于地震发生在我省临近地区,全省普遍有震感,部分地区震感强烈并造成了一些财产和人员损失。地震发生后,国家税务总局立即就抗震救灾工作作出指示。省委、省政府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就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发出紧急通知。现就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维护国税系统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队伍稳定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工作领导,组织好抗震救灾工作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省局成立以赵恒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长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系统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要求各单位领导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做好相关工作。主要领导要分赴一线查灾慰问,指导防震减灾工作。加强办公场所、办税服务厅、培训楼和家属楼等重点部位以及计算机房、锅炉房、水电气等重点设施的检查,防患于未然。对于受损房屋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防止发生次生和衍生灾害。

     二、采取措施,切实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队伍稳定

     积极稳妥地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按照省局相关处室的工作要求,安排好纳税申报等业务工作。加强信息安全,注意及时备份各种数据资料和信息。近期取消一切大型活动及人员聚集的安排。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目前已经受到灾害影响的国税机关要立即组织起工作力量,尽最大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未受灾的国税机关要做好预防和应急救援、支援灾区准备等工作。

     三、准确统计灾情数据,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及时查清灾情,向省局如实上报震灾损失情况。同时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联系,认真核实灾害情况,确保及时、准确地向干部职工及家属发布相关信息,向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灾知识,稳定干部职工及家属的思想,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恐慌心理。加大对公共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巡查防控力度,保护国家财产和干部职工个人财产。要切实管理好机关车辆,教育干部加强交通安全意识。

    四、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具体要求,制定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案。要坚持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责任人名单上报省局办公室。每日向省局报告一次当地最新灾情和灾害损失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要保证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坚持做好巡查,对遇到的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果断处置,不得误报、延报。 

  

    省局值班电话:029-87695070、87695067    

                         029-87695011(夜晚) 

                         传 真  电 话:029-8769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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