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庆市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1年第3号颁布时间:2011-06-28
为减少使用通用定额发票纳税人的发票使用数量,降低发票工本费成本,现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种类简并方案>的通知》(渝地税[2010]220号)规定的基础上,增设叁元、肆元面值通用定额发票两个票种。 特此通告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上一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及核定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下一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