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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地税函[2010]57号颁布时间:2010-02-09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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