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地税函[2009]59号颁布时间:2009-02-25
三亚市农村综合改革税费征稽局:
你局《关于三亚“印象。南海公寓”61户购房业主涉及契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三农改函[2009]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关于三亚“印象.南海公寓”61户业主购房契税政策适用问题,同意你局意见,即:三亚市政府按规定每半年定期公布了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印象?南海公寓”61户购房业主所购房产不属于普通住宅,应按非普通住宅征收契税。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