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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函[2003]97号颁布时间:2003-02-14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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