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时间:2009-05-22
【中华财税网2009-5-22信息】 (一)长期应收款的审计目标
长期应收款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是否存在;确定被审计单位所有应当记录的长期应收款均已记录;确定记录的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确定长期应收款的发生、收回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入帐、摊销的记录是否完整;确定长期应收款是否可否收回,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恰当,计提是否充分,其坏账准备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确定长期应收款及其坏账准备和未实现融资收益期末余额是否正确;确定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长期应收款——帐面余额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长期应收款明细表:
(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非记账本位币长期应收款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
2.分析长期应收款账龄及余额构成,了解每一明细项目的性质,查阅长期应收款相关合同协议,了解长期应收款是否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按期收款,检查长期应收款是否真实。
3.选择长期应收款的重要项目函证其余额和交易条款,对未回函的再次发函或实施替代的审计程序。
4.对于融资租赁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取得相关的合同和契约:
(1)关注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检查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对于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2)根据合同及协议,检查最低租赁收款额、每期租金、租赁期、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等项目的金额是否正确;检查初始直接费用及其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租赁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的公允价值,如与账面价值有差额,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对于采用递延方式、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取得相关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检查是否满足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检查合同规定的售价、每期租金、收款期等要素;检查所销售资产在销售收入确认日的公允价值;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对有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检查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以后还需承担的投资损失,检查是否冲减长期应收款,若无,应作出记录,必要时建议作适当调整。
7.检查长期应收款的的坏账准备。确定长期应收款是否可收回,了解有无未能按合同规定收款或延期收款现象,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恰当,计提是否充分。
8.如果被审计单位为上市公司,应标明应收关联方[包括持股5%以上(含5%)股东]的款项,执行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并注明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的金额。
9.检查长期应收款的列报是否恰当,注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是否在编制报表时已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三)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实质性程序
1.获取或编制未实现融资收益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2.对于融资租赁产生的未实现融资收益,根据合同,进行如下检查:
(1)结合长期应收款科目,检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入账金额是否正确,摊销年限是否恰当,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检查未实现融资收益本期是否按实际利率摊销,复核摊销金额是否正确,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期末租赁资产的未担保余值是否发生变动,若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减少的,相应的租赁内含利率是否已作正确调整,并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益。
3.对于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形成的长期应收款项,取得相关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检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入账金额是否正确,其摊销年限的确定是否恰当,是否按实际利率摊销,复核摊销金额是否正确,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4.如果未实现融资收益对应的应收款项的收回存在问题,检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5.确定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披露是否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