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8号--银行间函证程序》问题解答--银行间函证程序的定义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4-12-15
【中华财税网北京12/15/2004信息】 3.银行间函证程序的定义是什么?
本公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公告所称银行间函证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为印
证商业银行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以商业银行的名义向确认银行寄发询证函,获取
和评价回函的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时,通常对一些重要项目如存款、贷款、同
业往来、担保和承诺等进行函证。这既涉及银行间函证,又涉及对非银行客户的函证。
银行间的函证包括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银行之间、不同国家不同银行之间、商业银行
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函证。商业银行函证程序的定义来源于《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
5号--审计证据》。该准则对函证的定义是:“函证是注册会计师为印证被审计单位
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我们根据银行间函证的特点,对该定义进
一步具体化:将“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明确为“商业银行的账户余额或其
他信息”,将“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明确为“向确认银行寄发询证函,获取和评价
回函的过程”,并增加了“以商业银行的名义”,使银行间函证程序的定义更加明确
和更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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