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问题解答--商业银行持续经营不再合理的迹象主要有哪些
录入时间:2004-11-1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0/2004信息】 44.商业银行持续经营不再合理的迹象
主要有哪些?
本公告第五十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商业银行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
以下主要迹象:
(一)贷款业务量显著下降;
(二)不良贷款剧增;
(三)大量贷款集中于陷入困境的行业;
(四)过度依赖少数存款人的大额存款;
(五)存款大量流失;
(六)信用等级下降;
(七)未能达到银行监管机构规定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八)未能达到最低法定资本要求或未能遵守银行监管机构批准的资本补足计划;
(九)银行监管法规的变化已对商业银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严重违反银行监管法规;
(十一)银行监管机构已对商业银行的不审慎经营表示关注或采取措施。”
注册会计师没有必要专门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对持续经营假设发表审计意见,
但在审计过程中实施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常规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注意到第五
十条所列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迹象。当注意到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迹象时,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的要求处理。第五十条
从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能力、资本充足率、管理等方面列举了一些迹象,但值得
注意的是,所列迹象不可能面面俱到;当出现一个或多个迹象时也并一定意味着商业
银行的持续经营假设就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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