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审计风险与重要性的关系
录入时间:2002-11-20
【中华财税网北京11/20/2002信息】 现代审计不仅重视审计质量,同时也讲求
审计效率。这使得重要性概念在审计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而运用重要性概念必然导致
审计风险的发生。这里拟在讨论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两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二者
的关系,并试图探索一种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的新方法。
一、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概念界定
重要性概念在会计审计理论中,指会计报告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严重程度。《独
立审计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中指出,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错
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定”。
重要性实质上强调了一个“度”,在会计或审计报告中,允许一定程度的不准确或不
正确的存在,但是要以这个“度”为界。
重要性原则的运用贯穿于会计审计理论及实务中,但重要性水平则可以是针对会
计报表、会计账户、乃至于各项交易,在多数场合是针对和首先针对会计报表的。
审计风险由审计行为带来,指由于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被市项目真实情况
不一致而承担审计责任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概念的意义不仅在于提请审计人员注重审
计质量,承担审计责任,更重要的在于正确评估审计风险、控制审计风险。
二、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内在关系
我国理论界公认的审计风险决策模型为:
审计风险(AR)=固有风险(IR)×控制风险(CR)×检查风险(DR)
它最根本的用途在于根据确定的预期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水平来计
算确定检查风险水平。检查风险的价值在于据此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样本规模,把审计
计划与审计实施过程有机地联系起来。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是不可分割使用的两个概念,必须把它们结合起来研究。那么,
在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审计报告对被审事项中的重要性错误未
予极因,就会导致审计风险。因此,重要性是审计风险控制的核心和重点。审计过程
中同样的事项,其重要性程度提高时,审计风险必然降低;反之,审计风险必然提高。
因此,重要性和审计风险之间是反向对应关系。
重要性理论的目的在于指导审计实践。审计人员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首先要对
重要性进行初步的判断。判断要从数量和性质等方面来考虑。从数量角度讲,重要性
表现为重要性数量水平,如“税前利润的5%-10%”、“总资产的0.5%-
1%”,等等。在此之所以单独称之为“重要性数量水平”,是为了区别于一般论述
中的“重要性”、“重要性程度”、“重要性水平”。在审计实务中,“重要性数量
水平”的作用在于作为会计报告允许出现差错的最高水平,评价所发现问题的重要性,
进而确定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在实施审计前,审计人员对不同规模企业的重要性都有一个比较一致的认同,即
有一个大致相同的重要性数量水平,这个水平应该是相对数。重要性数量水平越大,
如从5%提高到10%,则对同一个项目的重要性程度认识就越低,从而审计风险也
越大;反之,审计风险就越小。所以,重要性数量水平和审计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
系。
审计风险是对审计全过程的评价,由几个因素共同作用而成。审计人员所能控制
的只有检查风险要素。所以,控制审计风险的要点在于控制检查风险。根据审计风险
决策模型可知,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一定的条件下,检查风险和审计风险成正比关
系。
从而,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成正向对应关系。
对于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关系我们有理由进一步作如下推断:
1、如果检查风险水平趋向0时;即在审计中几乎不允许遗漏任何错弊,则重要
性数量水平也应接近0;
2、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取值范围均在0一100%之间;
3、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格查风险水平在取值范围内的变化是连续的;
4、重要性数量水平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不一定是均匀的。尤其在两者接近1
00%时,重要性数量水平变化速度应小于检查风险水平的变化速度。因为对任何一
个审计项目,从理论上讲、即使审计人员愿意承担极高的审计风险,也不能采用10
0%的重要性数量水平。换言之,即使检查风险水平为100%,审计人员也不应将
重要性数量水平定为100%、容忍所有的错误,而应将重要性数量水平限定在10
0%以下,对必要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方能提出审计报告,结束审计项目。
根据上述推断,试建立如下数学模型:
Z=f(d)=ek/d
其中:Z表示重要性数量水平;k为系数、且必须小于0;d表示检查风险水平。
(l)审计风险水平
期望的审计风险水平应该控制在多大范围内才算合理?目前尚未达成统一认识。
有人认为,通常情况下,可允许的审计风险不超过5%,可以定为5%时。但在一定
条件下,则要把审计风险走得更低。我认为,5%的审计风险水平还是太高。因为它
意味着有1/20的引发审计风险的可能性,以我国一个中等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每
年接受20项左右的审计项目为例,则该事务所每年就有一次引发审计风险,遭致审
计诉讼的可能性。应该说,比较稳健合理的审计风险水平应该控制在2%以下,一般
可定为0.5%-2%范围内。
(2)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水平
确定审计项目的固有风险水平,既要考虑该项目的内容、性质,又要充分考虑该
项目所面临的环境。目前作为国民经济主要成分的国有企业尚未走出困境,其内部管
理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其它企业造假作假现象也很普遍,因此将固有风险
水平定为10%-50%,比较符合稳健性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如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水平超过50%时,审计人员应改变审计
方式,采用详细审计或拒绝接受审计业务,以使审计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检查
风险水平必须依据上述3个方面计算确定。
(3)K值
目前,除澳大利亚外,其他国家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审计准则都没有明确规定重
要性的量化标准。以下是实务中用来判断重要性的一些指标:(1)税前净利5%-
10%;(2)总资产的0.5%一1%;(3)权益的1%(4)总收入的0.5%
-1%。
三、重要性与检查风险的客观连接点
重要性一般是对会计报表而言的,但完整地讲,重要性应分为以下4个层次:报
表总额,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报表项目金额,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
目负担;账户余额,如现金帐户余额、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等;业务发生额,如差旅费
等支出类业务的金锁。根据项目内容的不同,重要性所针对的项目有税前利润、总资
产、权益、总收入等。根据本文前论,可由审计风险水平计等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
但最后计算出的这个重要性数量水平应该首先对应什么性质、哪个层次的项目,这是
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项目不同,评价的结果可能会大相径庭,甚至得出相反的结论。
究竟以什么性质的项目作为入手处,我赞成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作为运用重要
性数量水平的入手点的观点,理由是:(1)损益表上当期净损益可以从资产负债表
上反映出来,也就是资产负债表中事实上已包括了当期的净损益。尤其我国现阶段国
企效益状况不佳,成本利润不实现象严重,以资产总额代管税前利润或净利润有其合
理性。(2)根据资产负债表的结构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负
债权益共中的错误,又都能反映在资产类总额上。
将重要性数量水平作为评价资产总额的标准,然后将该数量水平按每一项资产项
目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的大小为依据进行分配,接下来就进入实质性测试,审查各
项目,判断各项目的错误金额。最后加总计算全部错误金额在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
将其与总的重要性数量水平进行比较。如前者小于后者,说明该项目审计风险在可接
受范围内,否则应修改审计计划和审计风险水平或采取其它的措施。
四、说明
1、以上论述是建立在以下审计假设的基础上
(1)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的水平可定量评价假设。如,将可接受审
计风险水平定在0.5%-2%,将固有风险、担制风险水平定在10%-50%。
(2)执行重要性原则不是导致审计风险的唯一因素。实际上还存在一些其它因
素,如审计人员业务素质低下、被审单位舞弊手法极其隐蔽而难以觉察、审计人员独
立性不强等都可能导致审计风险。
2、我国审计事业恢复。发展时间较短,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尚低,专业判断能力
不强,还不能采练运用专业判断来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而一味地照搬西方经验,或
只用一个重要性水平来决定所有情况下的所有审计项目,未免死板、教条。运用审计
风险理论,据以确定重要性数量水平,使审计人员既有所遵循,又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才能真正发挥审计风险理论的作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