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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确保移民资金安全运行

录入时间:2000-04-18

    【中华财税网北京04/18/2000信息】 内部审计工作,是我国审计监督制度 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审计法》和国务院三峡建委、移民开发局及重庆市 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重庆库区各级移民部门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配备 了专(兼)职审计人员,制定了内审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监督机 制,加大了对移民资金的监管力度,为确保移民资金安全使用和发挥效益起到了 重要作用。   一、落实内审工作责任制   重庆库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移民部门十分重视移民资金的内审监督工作,把 内审工作列为各级领导、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 容。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 抓落实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分管移民工作的领导对本地区移民资金内审工作 负领导责任;各级移民局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按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纪检组 长协助局长抓好监督检查;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按职责分工实行责任制。   二、健全内审监督机制   在库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纪检、监察机关向全市各级移民部 门派驻了纪检组和监察室,移民局设立了总会计师和审计处(科);充实了一批 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好、工作能力强、热爱移民工作的骨干。目前,全市配备 了专兼职内审及监督工作人员100余人。已初步建立和形成了较完善的移民系统 内审监督管理机制。为适应移民工作大建设、大搬迁、大安置的需要,各级移民 部门切实加强了内审监督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了依法审计,秉 公执法,遵守职业道德教育。先后举办了电算化会计、新会计法和审计业务、或 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培训班30多期,培训人员400余人次。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政 策法规及其相关的业务知识,有效提高了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完善内审工作制度   按照国务院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的总体要求,结合重庆库区移民 工作和移民资金监管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实行三峡移民资金和移 民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的规定》、《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市移 民局制定了《重庆市移民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重庆市移民系统纪检、 监察、内审工作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内审工作,加强了监管力 度。市移民局根据内审工作实际,对内审和审计整改工作实行了整改工作月报表 制度、内审工作抽查制度和内审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移民部门与同级纪检、 监察、审计、检察、法院、财政、银行等单位建立了移民资金监督检查联席会议 制室,适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使移民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与相关职能部门 的外部监督紧密结合,使监督工作网络化和系统化,增强了内审监督工作的权威 性和有效性。   四、内审监督成效明显   根据库区移民工作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不同特点,内审监督工作采取了狠 抓弱点、突出重点、整改核查和分类检查的工作方法。一是狠抓了薄弱环节。移 民乡镇资金的管理是移民系统较为薄弱的环节,各级移民部门加强了对乡镇移民 资金的内审监督检查。1999年,重庆市移民局组织对34个移民乡镇的1993年至 1998年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查出违规资金3573.36万元,及时 对问题单位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已督促整改到位资金3037万元,整改率85%。 二是进行分类检查。各级移民部门组织内审人员,对本辖区内1998年和部分1999 年的重点项目单位、重点乡镇和非项目移民资金等163个项目和单位分别进行了 内审核查,核查移民资金12.14亿元,查出违规资金1.16亿元,当年已整改到 位1.16亿元,整改率100%。三是加强内审核查工作。移民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 是移民部门内审核查的工作重点。1999年,市移民局先后组织了5个核查小组, 对审计问题突出的重点项目单位进行内审检查。核查工作中先后发出了6个内审 核查整改通知和5个整改情况通报,有效地促进了整改工作。目前,1997年度 (含)以前审计问题资金整改率已达80%以上。四是加强了重点项目的检查。全 市各级移民内审部门与移民资金监督检查网络单位共抽调250余名干部,组成了 47个检查组,对移民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项目进行了认真检查。共检查了 571个项目的26.88亿元移民投资,查出违规使用移民资金2.33亿元,当年已 基本整改到位。                 (aj2000041700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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