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税网2009/4/22信息】 偿债基金是指为使年金终值达到既定金额每年末应支付的年金数额。
【例1】拟在5年后还清10 000元债务,从现在起每年末等额存入银行一笔款项。假设银行存款利率为10%,每年需要存入多少元?
由于有利息因素,不必每年存入2 000元(10 000÷5),只要存入较少的金额,5年后本利和即可达到10 000元,可用以清偿债务。
根据普通年金终值计算公式:
S=A [(1+i)n -1]/i
可知:
A=S i/[(1+i)n -1]
式中的i/[(1+i)n -1] 是普通年金终值系数的倒数,称偿债基金系数,记作(A/s,i,n)。它可以把普通年金终值折算为每年需要支付的金额。偿债基金系数可以制成表格备查,亦可根据普通年金终值系数求倒数确定。
将【例1】有关数据代入上式:
A=10 000×1/[(S/A,10%,5)] =10 000×(1/6.105) =10 000×0.1638 =1 638(元)
因此,在银行利率为10%时,每年存入1 638元,5年后可得10 000元,用来还清债务。
有一种折旧方法,称为偿债基金法,其理论依据是“折旧的目的是保持简单再生产”。为在若干年后购置设备,并不需要每年提存设备原值与使用年限的算术平均数,由于利息不断增加,每年只需提存较少的数额即按偿债基金提取折旧,即可在使用期满时得到设备原值。偿债基金法的年折旧额,就是根据偿债基金系数乘以固定资产原值计算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