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绩效评价导向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C
录入时间:2008-09-11
【中华财税网2008/9/11信息】 (三)政府会计基础与会计要素的确认:应计制的适度引入
学者们的研究表明,应计制在反映和评价公共受托责任方面明显地优于现金制,而且越是从长期的观点以及政府责任的广泛性来评价政府,就越要实行彻底的应计制(陈小悦等,2005;陈胜群等,2002等)。但政府会计应计制的引入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应是一个对会计信息需求逐步增加的过程,其关注的重点在于是否需要应计制来增加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含量,以及应首先在哪些方面和哪些项目引入应计制,而不是简单地以应计制系统取代现金制系统。
在应计制的引入程度方面,应区别对待政府的行政型活动和商业型活动。对于目前政府行为中的商业型活动,因其与企业盈利行为相似,可以直接引入企业会计的应计制。但政府的非盈利性特征决定了商业型活动将逐步退出政府行为的范畴。因此,行政型活动才是政府行为的核心部分,它应分项、分活动、有步骤地引入应计制,其引入程度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绩效评价的需求性和迫切程度;二是对引入应计制的成本效益进行权衡;三是对称原则(政府资产与负债同等程度地引入应计制)的运用;四是计量难度对引入应计制的影响;五是国家安全等原因对引入应计制的限制⑦。
在应计制引入程度和绩效评价的要求下,政府会计要素应着重关注:
1.政府资产:非金融资产的确认与披露
政府资产是政府能够控制的经济资源,这些经济资源能够提供未来服务潜能或带来未来经济利益(PSC,2003),它分为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s)和非金融资产两大类。政府资产的确认主要应关注非金融资产的适当确认与披露问题。绝大部分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仅要求确认金融资产,以反映政府清偿负债或承诺、或者为未来活动提供资金的能力。但金融资产仅仅是政府受托管理国家资源中的极小部分,大量的政府资产以非金融资产的形式存在,如不动产、厂场、基础设施、文化遗产、军用资产、自然资源等。非金融资产源于各届政府项目的产出积累(如桥梁、公路等),以及祖先遗留或战争中获取(如历史遗迹),对其合理披露是评价政府资源管理绩效(维护、保值或增值情况)和产出效率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在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前提下⑧,结合上述应计制引入程度的因素,尽可能地在财务报告中确认并披露更广泛的政府资产,以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整体情况。需计提折旧的资产还必须考虑折旧因素,以反映这些资产的耗费程度⑨。
2.政府负债:推定义务的确认与披露
政府负债代表政府需要履行的责任,通常是指由于过去事项而承担的现实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的资源流出主体(PSC,2003)。过去事项导致的现实义务有可能是法定义务,也可能是推定义务⑩。政府负债确认的关键问题在于是否确认与披露推定义务。目前多数国家仅确认法定义务产生的负债,如购买商品和服务产生的应付账款、应付工资等。而社会福利引致的巨额未来支出承诺、政治承诺事项、环境负债等导致的推定义务,因其产生时尚未发生法定义务⑾,往往未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确认为负债。但相对于法定义务的确认范围而言,推定义务构成了政府社会责任的绝大部分,它们是政府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在政府财务报告中恰当披露这些信息,对于政府财务报告能否足够透明、能否足以评价政府绩效,进而解除其公共受托责任,均至关重要。推定义务的处理可以借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公共部门委员会《社会政策会计》征求评论稿中的相关规定,考虑披露成本和绩效评价的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在表内或表外确认或披露政府推定义务。
3.政府净资产:体现政府履责能力的持续性
政府净资产是不应被忽视的重要会计要素⑿,它是政府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额,它表示政府履行其公共责任的持续能力。当政府净资产为负时表示,政府现有资源无法履行当前和未来的义务与责任,需要通过征税等方式补充额外的经济资源。然而,净资产能否真实反映政府履行责任的持续能力,有赖于政府资产与负债确认的合理性与对称性。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纳入负债项目的范围比资产项目的范围要大得多⒀,这造成联邦财务报告披露的负的巨额净资产。但这并不能说明美国政府履行职责的持续能力受到了影响,负的巨额净资产源于负债与资产项目的非对称确认。因此,只有在政府资产和负债中合理运用对称原则,净资产项目才能提供正确的绩效信息,反映政府履行责任的持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