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会计集中核算若干问题的思考
录入时间:2008-04-15
【中华财税网2008/4/15信息】 会计核算中心是以统一核算为手段,集中资金为基础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为目标的一种财政管理模式,它的建立对提高财政理财的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和廉政建设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目前会计核算中心运作的基本模式
近几年来,针对财政预算管理上存在着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不善,政府财政监管功能弱化等方面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探索和实践,比如,在收入管理上,取消了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账户,实行集中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支出管理方面,实行经常性经费“内外统筹,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奖励”管理办法,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和统发工资的办法等,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会计集中核算,一般是指在不改变单位内部理财机制,资金支配权和财务管理职能下,取消单位现有的银行账户,由财政部门统一在银行开设账户集中办理资金支付结算,统一发放工资,集中进行会计核算,集中管理会计档案。
二、当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可行的、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
实行集中核算,虽然预算单位对资金支配权不变,各财务审批事项由单位负责人最终负责,但是资金支付权移至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就应该对资金支出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否则,核算中心就失去存在的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会计核算中心只能在某项会计事项事后才根据报账员提供的票据才知道,而对经济业务事项没有事前的监督和事中监督,只能对票据是否符合手续进行监督,不能达到会计人员应行使的职权,核算中心会计只不过是原单位的记账人员,根本没有起到控制和监督的作用。
由于现行的经费开支标准远远落后于实际,执行起来较困难,各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等级不同,有行政单位,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差额拔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收支两条线事业单位,还有编制虽是事业单位,但实行企业化管理,有税收,工商营业执照等,接受税收检查,如果都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或者各预算单位执行不统一的经费开支标准,或者没有按经费开支标准规定执行,以及预算单位自立名目发放福利奖金的现象,实行集中核算后,经常会产生对某一支出项目预算单位请求支付而核算中心拒绝支付的矛盾,还有单位允许发奖金超过会计中心规定,而有的单位又不允许超过规定,没有可行性操作规范可执行也是摆在核算中心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
实行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移至核算中心,但是财产物资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这种财产物资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情况势必使预算单位财产物资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势必造成账实不符,如果不加以解决,又将造成更大的国有资产流失,而且不能确认责任人,造成新的腐败之源。
(三)核算中心人员少,工作量大,会计核算单一。
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后,取消了单位银行账户,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统一核算账户,集中办理资金收付,进行统一会计核算,预算单位不再设会计人员,实行报账员报账制度,核算中心会计是从事业单位选调的会计人员,有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经验,对预算会计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某些工程项目,特别是大型的基本建设项目,许多中心会计人员不熟悉,有的基本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工作,对于报表结构,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核算,会计核算程序以及招投标文件,监理鉴征函等不了解,不能严格按基本建设单位财会制度对工程进行有效核算,而且在基建工程中因核算中心会计实行轮岗制,在基建工程实施过程中更换好几个会计,这不但影响基建会计的全程监督,也给项目工程技术人员查阅工程进度,付款情况增加难度,给基本建设工程造成一定的损失。
此外,集中核算以后,还存在财政部门内部的相关业务科职能调整,单位报账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发达的银行结算体系,而且有的单位离市区几十公里,报账缴款极不方便安全。
(四)减少了会计人员应担负某些职能。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不再设会计人员,票据的审核,付款由投账员一人承担,很多单位报账员都由原单位的出纳担任,会计专业素质不高,大多没有系统学习过会计专业知识,这必影响单位会计工作质量,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应由单位主办会计审核原始票据,根据账务资料,由主办会计签字审核,交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报账员方可付款。
三、对完善会计核算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如快实行部门预算的制度。实行会计集中统一核算,不仅仅是预算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的改进,也是对传统方法从观念到内容的根本改革,打破了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格局,也是落实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转变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工作是完全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的控制,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确定是否应该支付,而不能到支付完后才来明确。
(三)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一方面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一方面节约财政资金,对政府采购资金积极推行集中支付制,政府采购资金的结算,应本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制订资金拔付的方法,明确资金拔付的期限和所需的原始单据,正确处理政府采购与集中支付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