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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商品的管理与涉税会计核算

录入时间:2007-04-05

  1.代销的概念及特征
  1.1概念
  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 
  1.2特征
  (1)所有权属于委托方。
  (2)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条件出售。 
  (3)商品的销售收入为委托方所有,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
  1.3类型
  (1)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严格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 
  (2)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3)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另外收取手续费。 
  2 税法规定
  2.1增值税
  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第三十三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2营业税
  手续费收入属于服务业税目---代理业征税范围《营业税暂行条例》
  3 会计处理
  3.1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3.1.1操作要点:    
  (1)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
  (2)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
  (3)对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向委托方提供的劳务报酬并交纳营业税。 
  (4)委托方不得将发票直接开至购货方。
  3.1.2案例
  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200元/件,该商品成本120元/件,B企业按协议价格出售给顾客,A企业按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B企业销售了全部甲商品,并向A企业开具了代销清单(增值税税率17%,营业税税率5%)。 
  3.1.3会计处理
  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000元
      贷:库存商品  12000元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234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34003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000元
    借:营业费用  20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000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时,
    借:银行存款  214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1400元
  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20000元
    贷:代销商品款  20000元
  ②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3400元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元
  借:代销商品款  20000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  20000元 
  ③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元
    贷:应付账款——A企业  3400元
  ④支付A企业款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400元
    贷:银行存款  21400元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2000元
  ⑤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1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00元 
  3.2受托方加价出售,不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3.2.1操作要点
  这种代销商品业务可以视同买断的一种情况。
  委托方同样要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销项税额;
  受托方以委托方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确认进项税额,但其销项税额应按实际售价计算得出,并开具相应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仍与委托方按原协议价结算,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则此差价构成了代销商品的手续费。    
  3.2.2案例
  援引上例,B企业实际售价为240元/件,与A企业按协议价200元/件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其他条件不变。 
  3.2.3会计处理
  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000元
    贷:库存商品  12000元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234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000元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4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3400元 
  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20000元
    贷:代销商品款  20000元
  ②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808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24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  20000元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000元 
  ③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代销商品款  2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元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3400元
  ④按协议将款项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400元
    贷:银行存款  23400元
  ⑤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2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00元
  3.3受托方加价出售,收取手续费的会计处理
  3.3.1操作要点
  这种代销商品业务可以视同买断的另一种情况。双方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与第二种情况相同。
  受托方的手续费收入就会包括两个部分:
  1、销售商品的差价(不含增值税);
  2、另外收取的手续费。
  同样应对这两部分征收营业税。  
  3.3.2案例
  将例1、例2相结合,B企业实际销售价格为240元/件,与A企业按协议价200元/件结算。双方商定A企业按协议价的10%支付B企业手续费,其他条件不变。 
  3.3.3会计处理
  A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12000元
    贷:库存商品  12000元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2340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2000元
    贷:委托代销商品  12000元
  借:营业费用  20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000元
  ③收到B企业汇来的价款净额时,
  借:银行存款  21400元
    贷:应收账款——B企业  21400元 
  B企业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①收到甲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20000元
    贷:代销商品款  20000元
  ②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808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24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08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  20000元
    贷:受托代销商品  20000元 
  ③取得A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代销商品款  20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元
     贷:应付账款——A企业  23400元
  ④按协议将款项付给A企业时,
  借:应付账款——A企业  23400元
     贷:银行存款  21400元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2000元
  ⑤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或其他业务支出)  300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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