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以物易物”收到补价如何做账

录入时间:2005-06-07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6/07/2005信息】 问:我公司于今年3月以固定资产A、 B换入长青公司设备C、D。我公司A原值185万元,累计折旧100万元,公允 价值85万元;B原值80万元,累计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55万元。长青公司 C原值80万元,累计折旧10.5万元,公允价值70万元;D原值100万元, 累计折旧30万元,公允价值60万元。公司收到长青公司支付的银行存款10万元, 请问我公司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首先要确定你公司发生的这笔交易是否为非货币性交易。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确定涉及补价的交易是否为非货币性交易时,收 到补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确定,如其比例等于 或者低于25%,则为非货币性交易;否则为货币性交易。本例中,补价占换出资产 公允价值的比例为10÷(85+55)=7.14%≤25%,因此,你公司发生 的此笔业务为非货币性交易。   其次,确定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收益。   应确认的收益=(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1- (85+50)÷(85+55)]×100000=3571.43(元)。   再次,确定换入资产入账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进行非货币性交易核算时,无论是一项资产换入 一项资产或一项资产同时换入多项资产,还是同时以多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或以多项 资产换入多项资产,如果涉及补价,收到补价的企业,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 补价,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本例中换入 资产的入账价值=[(1850000+800000)-(1000000+ 300000)]-100000+3571.43=1253571.43(元)。   最后,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当 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账面价 值总额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换入C资产的入账价值=70÷(70+60)×1253571.43= 675000(元);   换入D资产的入账价值60÷(70+60)×1253571.43= 578571.43(元)。   根据以上计算,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350000    累计折旧 1300000   贷:固定资产——A  1850000         ——B  800000   借:银行存款    100000     固定资产——C   675000         ——D   578571.43   贷:固定资产清理 1350000    营业外收入 3571.43 (a20050606)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