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应收账款出现贷方余额如何核销

录入时间:2005-04-14

  【中华财税信息网北京04/14/2005信息】 问:我公司正面临清产,然后与另外 一个单位合并改制。现在我公司应收款账面上挂有很多负数余额,有很多单位只把部 分货款付给我公司,把货物运走,其他货款至今未付,也未索取发票,有些单位已经 撤销,但我公司必须开发票。这种情况,我公司如何开具发票?有些单位没有税号、 账号等开票资料,我公司能否统一开具发票?该如何开票处理,使挂账的应收账款核 销掉?   答:根据国税发[1993]150号文件规定,以预收账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 或产品的,应当在产品发出时开具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 定,以预收货款方式发出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你单位推 迟了商品确认收入的时间。   公司可以统一开具或不开票但必须补记收入并计算销项税,然后会出现应收账款 借方余额,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坏账确认条件时,向 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销。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