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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差额的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4-11-15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5/2004信息】 某公司会计人员问: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 外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 差额,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应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分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 额)”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并按规定的期 限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 备”科目。    企业以现金对外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b2004110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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