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何种情况下的存货可视为永久或实质性损害

录入时间:2004-11-03

  【中华财税网北京11/03/2004信息】 问:我市公司财务,据了解当存货发生实 质性损害时,可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的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偿后,确认为财产损 失,但怎样的存货可视为永久或实质性损害呢?   答:当存货发生以下一项或若干情况时,应当视为永久或实质性损害:1.已霉 烂变质的存货;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3.经营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 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