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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货币资金及应收项目):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4-07-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8/2004信息】 二、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总括地反映小企业应收票据的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应 收票据”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 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票 据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应收票据的减少数。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商业汇 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   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等于应收票据的面值。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 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 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企业收到应收票据以抵偿应收 账款时,按应收票据面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 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 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 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例1: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产品一批,货款为100000元,尚未收到,已办 妥托收手续,使用增值税税率为17%,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帐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10日后,甲企业收到乙企业寄来的一份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为 117000元,抵付产品货款。甲企业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票据  117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0   3个月后,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17000元存入银行,编制会计分录 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应收票据  117000   如果该票据到期,乙企业无力偿还,甲企业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 账款”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117000    贷:应收票据  117000   (二)带息应收票据   对于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 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财务费用” 科目。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票面金额×利率×期限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期限”指签发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有效 期)。票据的期限则用月或日表示,在实际业务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 360天。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应以到期月份中与出票日相同的那一天为到期日。 如4月15日签发的一个月票据,到期日应为5月15日。月末签发的票据,不论月 份大小,以到期月份的月末那一天为到期日。与此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 成月利率(年利率÷12)。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应从出票日起按实际经历天数计算。通常出票日和到期日, 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例如,4月15日签发 的90天票据,其到期日应为7月14日[90天-4月份剩余天数-5月份实有天 数-6月份实有天数=90-(30-15)-31-30=14]。同时,计算利 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日利率(年利率÷360)。   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   1.收回带息应收票据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 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2.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 提利息,其应计提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 财务费用。   例2:某企业2003年9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X公司,货已发出,发票上注 明的销售收入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收到X公司交来的商业承 兑汇票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10%。   (1)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2)年度终了(2004年12月31日),计提票据利息:   票据利息=117000×10%÷12×4=3900(元)   借:应收票据  3900    贷:财务费用  3900   (3)票据到期收回:   收款金额=117000×(1+10%÷12×6)=122850(元)   2004年计提的票据利息=117000×10%÷12×2=1950(元)   借:银行存款  122850   贷:应收票据  120900   财务费用  1950   (三)应收票据贴现   小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 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以便获得所需资金。“贴现”就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 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 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因此,票据贴现实质 上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   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公式如下: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或=票据面值×(1+年利率×票据到期月数÷12)   对于无息票据来说,票据的到期价值就是其面值。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360×贴现天数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实付贴现金额按到期价值扣除贴现 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 款日期。   小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第四联 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 科目。如为带息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 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例3:2003年5月2日,企业持所收取的出票日期为3月23日、期限为6 个月、面值为110000元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到银行贴现,假设该企业与 承兑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银行年贴现率为12%。   该应收票据到期日为9月23日,其贴现天数144天(30+30+31+ 31+23-1)。   贴现息=110000×12%÷360×144=5280(元)   贴现净额=110000-5280=104720(元)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4720     财务费用  5280    贷:应收票据  110000   如果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 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 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企业的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应按转作贷款的本息,借记“应收 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四)应收票据转让   应收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因偿还欠款等原因,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 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业务活动。小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 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签字人称为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承担连带责任。   小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 值,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 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 科目,按实际收到或支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 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 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收到或支 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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