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指南(《小企业会计制度》概述):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持续经营假设
录入时间:2004-07-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7/2004信息】 二、持续经营假设
《小企业会计制度》总说明第七条规定:“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无限期地延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未来
不会因破产、清算、解散等而不复存在。持续经营假设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
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而不考虑企业是否破产清算等,在此前提下选择会计程
序及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尽管客观上企业会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而面临被
淘汰的危险,但只有假定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是持续、正常经营的,会计原则和会计
程序及方法才有可能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之上,不采用破产清算的一套处理方法,这
样才能保持会计信息处理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持续经营假设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
围。会计核算所使用的一系列原则和方法都是建立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的基础之上的。
例如,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才区分为流动的和长期的;企业
的资产计价才能采用历史成本原则;企业才有必要确立会计分期假设和配比、划分收
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权责发生制等会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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