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后事项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录入时间:2004-07-09
【中华财税网北京07/09/2004信息】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范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相关会计准
则的协调性,财政部于2003年4月14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
表日后事项》。新准则规定,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
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和不利事项。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日后事项不是
指特定期间内发生的全部事项,而是指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有关的事项,或虽然
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无关,但对企业财务状况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这个概念与
旧准则的概念(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
或说明的事项)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不再强调日后事项的起始时间是年度资产负债
表日。也就是说,在新准则中,每个月都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问题,而不再局
限于年度会计报表。这对于提高月份会计报表的质量具有重大意义,更有利于保护债
权人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两类,一类是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情况
提供进一步证据的事项;一类是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事项。前者称为调整事项;
后者称为非调整事项。新准则指出,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了
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存在的事项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则应当作为调整事项调整报告期
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报表。具体账务处理要求为:凡涉及损
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凡涉及利润分配调整事项,直接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
目。此外,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
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3.提供比
较会计报表时,还应调整相关会计报表的上年数;4.经过上述调整后,如果涉及会
计报表附注内容的,还应当调整会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的数字。旧准则规定对调整事
项进行调整时如果涉及损益类账户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那么在月份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如果有调整事项存在,则应通过哪一个科目进行核算呢?新
准则中并没有予以规定。笔者认为,旧准则对调整事项要求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的主要原因在于确保不因为调整以前年度的账簿记录而影响本年度的损益,依次
类推,在处理月份报表的调整事项过程中也应注意不能因为调整以前月份的业务而影
响本月份的损益,这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我们考虑月份调
整事项会计核算方法的宗旨,同时也要考虑会计核算的简便性,要方便以后月份编制
报表。基于上述考虑,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在各损益类科目下单设“以前月份损益调
整”二级科目,其余额直接转入“本年利润”。这样处理的优点在于各损益类账户能
全面反映本年度的实际收入和支出。同时也不影响发现调整事项月份的损益。举例说
明如下:
例:2003年7月2日发现6月30日销售的货物因质量问题被退回,上述货
物的售价(不含税)为200000元,成本价为120000元,货款已收,所得
税核算按应付税款法处理,上述款项已经退回,按月进行利润分配,盈余公积按
20%计提,6月份报表的批准报出日为7月5日,则7月2日应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以前月份损益调整 200000
应交税金 34000
贷:应付账款 234000
借:应付账款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的调整事项如涉及现金收支项目的,均不调整报告月份
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项目和现金流量表正表各项目的数字。本例中,由于导致退货
的原因发生在上月,因此上月末公司已确实承担了偿还货款的责任,只不过上述债务
在7月2日随即予以支付罢了。本例中,虽然已支付了货款,但在调整报告月份的资
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时,只需要调整上述第一笔分录,上述第二笔分录作为2003年
7月份的会计事项处理。
借:库存商品 12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以前月份损益调整 12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以前月份损益调整 120000
贷:本年利润 120000
借:本年利润 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以前月份损益调整 200000
借:盈余公积 16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6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0000
贷:本年利润 80000
这里不调整6月份的所得税费用,原因是税法按收付实现制确认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会计利润,因此上述退货不影响6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影
响7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因此不调整6月
份的所得税,但是如果该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则应调整6月份
的所得税费用,编制会计分录:借“递延税款”;贷“所得税”;盈余公积也应调整。
对六月份的会计报表调整如下:存货增加120000元,应交税金项目减
34000元;应付账款项目增加234000元,盈余公积项目减16000元,
未分配利润减64000元;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减200000元;主营业务成本项
目减120000元。
在计算2003年7月份的损益时,只要将7月份各损益类账户的发生额减去各
自“以前月份损益调整”科目7月份的发生额,其差额就是本月份的损益发生额。1
月至7月各损益类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就是本年度的累计发生额。
如果该企业对利润的核算采用表结法时,上述分录中,第四、第五笔分录可以不
做,如果该企业的利润分配在年底一次进行,则上述分录中最后两笔分录可以不做。
如果发生的日后事项属于年度报表的调整事项,则仍然按旧准则的办法进行处理。
新准则指出:一方面对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对资产负
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虽然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不需要对资产负债
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但由于这类事项可能重大,如果不加以说明,将会
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
露说明。(bb2004060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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