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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图书成本核算方法探讨

录入时间:2003-12-31

  【中华财税网北京12/31/2003信息】 一、图书成本的构成   要进行图书成本的核算,首先必须了解图书出版成本的构成。图书成本包括图书 在出版过程中所发生的稿费、编辑排版费用、材料费用、印刷加工费用等,它可以分 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个方面。直接成本主要是指图书在出版过程中所花费的编录 经费、校对排版费、纸张材料费用、印制加工费用以及稿费、版税和租赁费用等。间 接成本主要包括出版社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为便于更好地反映图书直接成本的计算,假定把以上所说直接成本称为图书出版 成本,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称为期间费用。本文主要就图书出版成本如 何结转做些探讨。   二、目前图书成本核算方法及其弊端   1.出版社目前采用的图书成本核算方法--单位成本结转法。   目前国内大多数出版社是按单位成本法进行核算的,先将编录经费、校对排版费、 纸张材料费用、印制加工费用、稿费、版税和租赁费用以及可以直接记入某一图书 成本的销售费用等记入该图书的出版成本;再将出版成本总额除以该图书的印制数量, 则得到该图书的单位成本;然后根据图书的实际销售数量,按该图书的单位成本来 结转图书的销售成本。   例如,某出版社有图书A,印制数量10000册,定价16元/册,实际发生稿酬、印 制费用等出版成本总额64000元,按65%折,本年度销售了6000册,则图书A:   销售实洋=6000册×16元/册×65%=62400元   销售收入=62400元/1.13=55221元(图书增值税率为13%)   单位出版成本=64000元/10000册=6.40元/册   销售成本=6000册×6.40元/册=38400元   销售毛利=销售收入-销售成本=55221-38400=16821(元)   2.单位成本结转法的弊端。   通过上述计算可以看出,图书A当年的销售毛利为16821元,很多出版社就以该销 售毛利额作为编辑等人员考评的主要指标,并据此计发奖金或图书提成。假如上述图 书A按销售毛利的8%来计算编辑等人员的奖金或图书提成,即为1346元(16821元×8%)。 诚然,单位成本结转法作为一种传统核算方法,其正确性是不容置疑的,也符 合会计上的配比原则。但图书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有它的特殊性,因为剩下的图书一 旦卖不出去,它就成了一堆废纸,其相应的出版成本也就无处结转。比如上举图书A, 如果剩余的4000册卖不出去,则其出版成本25600元就无法结转,整个图书A实际上 就成了亏损(16821-25600)。一种实际上亏损的图书,而该图书的编辑等人员却能根 据该图书的盈利获得奖金,这实质上是由于收入与费用不配比所造成的。   三、采用“成本弥补法”解决上述问题   单位成本法将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一一对应,进行销售成本的结转,符合会计制 度的基本原则--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但图书这种特殊的商品,它具有很强的时效 性,一旦出现了滞销,它便分文不值。同时,图书市场也有它的规律性,它很符合经 济学上的“二.八定理”,真正赚钱的图书只有少数,大部分图书不赚钱或亏损。如 果这大部分不赚钱或亏损的图书都采用这种单位成本核算法,势必导致图书成本大幅 度地波动和利润的不真实,以及“事实上的不配比”,同时也不符合谨慎性原则。为 了解决这个问题,笔者引入一个“收入与费用整体配比”的概念,即某图书的全部成 本应由该批图书中有价值的那部分承担。也就是说,某一图书的全部出版成本应由可 以销售出去的那部分图书承担。这样,我们必须对图书的销售前景进行预测,及时调 整已销售图书的销售成本。其做法是,在图书刚开始销售时,仍按单位成本法结转图 书的销售成本,当某一图书开始出现滞销预兆时,我们对该图书以后的市场前景进行 预测,估算一个还可以销售的数字,把该图书的全部出版成本在已销售和预计可销售 图书之间进行分摊,对于前期少结转的成本进行补提。下面仍以上例来加以说明。   假定图书A在销售了6000册之后出现滞销征兆,根据预测剩余的4000册图书估计 可销售2000册左右。这样,图书A的出版成本64000元只由可销售的8000册图书分摊, 已经销售出去的6000册图书应分摊的成本为48000元(64000×6000/8000),前期已按 单位成本结转了38400元,应补结转9600元(48000-38400),那么图书A当年的销售毛 利为7221元(55221-48000)。这样,计算出来的利润就更为真实,以此作为考评和计 提相关人员奖金也更合情理。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和人们掌握信息的有限性,我们很难准 确预测某一图书未来的销量,这给实际操作带来一定的困难。目前我国也有一部分出 版社在图书成本核算方法上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做法,应用了成本回避的思想。图书的 收入首先摊销成本,弥补成本后再计算利润,能有效地防止利润的虚增,更符合图书 这种商品的特殊性。这种方法,笔者姑且称之为“成本弥补法”,采用的是不计算图 书的单位成本,只计算图书的总出版成本,在结转图书销售成本时,将图书的实际收 入首先用来弥补图书成本,直至该图书所有的出版成本弥补完为止,剩余的图书只要 能买出去就等于是利润。具体操作还是以上面的例子来说明。   我们仍然假定图书A在当年销售了6000册,编辑等人员仍按销售毛利的8%计提奖 金。则:   销售实洋=6000册×16元/册×65%=62400元   销售收入=62400元/1.13=55221元   销售成本=55221元(先控实际收入弥补成本)   销售毛利=55221-55221=0   这样,图书A当年的销售毛利就为0,编辑等人员按销售毛利的8%计提的奖金也 为0。现在,我们假定在第二年图书A仍按65%折销售了2000册,则第二年:   销售实洋=2000册×16元/册×65%=20800元   销售收入=20800元/1.13=18407元   销售成本=8779元(结完成本为止64000-55221)   销售毛利=18407-8779=9628(元)   图书A总盈利=总收入-总出版成本=(55221+18407)-64000=9628(元)   编辑等人员计提奖金=9628×8%=770(元)   采用“成本弥补法”,只有在真正有利润时才体现出利润,便于相关人员的业绩 考核,防止了利润的虚增,弥补了单位成本结转法的缺陷,符合稳健性原则同时,它 具有简单方便的优点,便于财会人员的实际操作。 (at20031105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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