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粮食企业保管损耗的会计核算
录入时间:2003-12-26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6/2003信息】 粮食企业在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
工等业务环节,往往形成粮食的自然减量,有时还会受到自然灾害和人为原因的影响
而发生损失。为了保证账实相符,粮食企业应建立健全各个业务环节的验质检厅和库
存粮食的清查盘点制度。对发生的损耗、损失,应分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根据粮
食企业的经营特点,在此重点阐述保管损耗的会计核算。
保管损耗是指商品在储存保管过程中,由于商品出入库减斤计量的误差(差出)、
搬倒过程中的零星抛撒、水份的自然挥发等原因所发生的自然减量,又称自然损耗。
国家粮食主管部门根据各种粮油商品保管时间的长短,制定了保管损耗率,见下表:
粮油商品保管损耗表
保管时间
损耗率% 三个月以内 六个月以内 一年以内 一年以上
品 种
稻谷(油料) 0.10 0.15 0.18 0.20
油脂(工业油) 0.20 0.25 0.30 0.30
面粉、豆坯、薯干 0.15 0.18 0.20 0.20
在规定损耗率以内的损耗称为定额损耗;超过定额的商品损耗称为超定额损耗。
定额内的损耗可以在费用中列支,借记“经营费用--商品损耗”科目;超定额损耗在
未查明原因或未报经批准以前,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
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库存粮油商品”科目。待查明原因
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转入“经营费用--商品损耗”、
“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具体核算保管损耗又分两个方面:
(一)对整批入库、整批出库的粮食保管自然损耗按每个独立的存放单位,如一个
仓库、一个囤垛、一个货位,全部出清,计算公式如下:
定额保管损耗=入库商品数量×定额损耗率
实际保管损耗=入库商品总数量-出库商品总数量
超定额保管损耗=实际保管损耗-定额保管损耗
(二)对零星入库和零星出库或整批入库、零星出库的粮食保管自然损耗要经过盘
点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定额保管损耗=平均储存量×定额损耗率
实际保管损耗=期初盘存数量+本期入库总数量-本期出库总数量-实际盘存数
量
超定额保管损耗=实际保管损耗-定额保管损耗
在实际工作中,平均储存量一般是按月计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储存量=(保管账卡月初数量+月末数量)/2
保管损耗的保管期以月为单位,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由保管人员根据保
管卡的记录及盘点结果填制“保管损耗报告单”,报核算单位作为入账依据。
例如:某粮库10月末1号仓库存小麦全部清仓出库,经查保管账卡记录:7月份入
库100万公斤,8月份入库20万公斤,9月份出库18万公斤,10月份出库101.2万公斤。
库存小麦的加权平均单价每公斤1.04元(不含增值税)。
平均储存量=[100/2+(100+120)/2+(120+102)/2+102/2]/4=80.5
(万公斤)
定额损耗=805000×0.15%=1207.5(公斤)
实际损耗=1000000+200000-180000-1012000=8000(公斤)
超定额损耗=8000-1207.5=6792.5(公斤)
根据报告单,做会计分录:
借:经营费用--商品损耗 1255.8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7982.55
贷:库存粮油商品 832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18.35
(粮食企业经营粮油商品适用13%税率)
经批准,上述超耗分别由保险公司赔偿1500元,其余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500
营业外支出 6482.55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7982.55(bb20031103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