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在建工程如何提取减值准备
录入时间:2003-12-22
【中华财税网北京12/22/2003信息】 铁路运输业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情形十分
复杂,具体而言:(1)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2)所建项目无论
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这是从在建工程的内在经济实质上作出评价;(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
减值的情形。那么,铁路运输企业在建工程如何提取减值准备呢?
首先,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发生了减值。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发生了减值,根据《企
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这个参照标准是可收回金额,即该资产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
资产的持有和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具体判断
的方法有:
1、市场法,通过对市场上同类已建成工程的市场价值异同,得出该在建工程是
否减值的方法。这个方法不适用于铁路企业在建工程中的一些受地区、环境严格限制
的项目,如西藏铁路建设工程,因其很难与其他地区已通车运营的线路比较。
2、收益法,通过估算在建工程完工后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与工程已支
出成本相比较。这种方法适用于建成后能直接形成收入的工程项目。如某车站建设的
计划对外营业的招待所、饭店。
3、成本法,比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和在当前状况下重新建造该项目到目前状态
所需的成本,得出该在建工程是否发生减值。该方法简单、适用范围广,便于操作。
4、预算法,即根据变化了的条件如外部环境,施工技术进步等重新编制预算,
然后与根据原预算支出的工程成本相比较得出减值的方法。这个方法与成本法有些类
似。
四种方法中,成本法简单实用,可操作性强。其次是预算法。
其次,合理确定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金额。具体方法如下:
1、按建设期和未来收益期长短来确定提取数额。预期经济收益是否具有很大不
确定性是判断在建工程减值的一个重要标准。从时间上看,工程建设期和投产后计划
收益期越长,则工程建成后形成的固定资产承掇的风险越大。所以这类工程应提取较
多的减值准备。
2、按不同原因和情况来确定提取减值准备金额的大小。如果是由于非自身,非
共性因素导致减值,应当提取较少的减值准备。
3、按不同工程类别确定提取减值准备金额大小。铁路运输企业的在建工程,都
有不同特点,如基建项目一般都经过充分的勘测设计,投资决策非常慎重,建设期发
生巨额减值的可能性较小,提取的金额不能太大。
4、按工程支出成本要素确定减值金额大小。如某项工程支出中,含有由于工人
技术操作不熟练而支出的大量无效成本,人工成本远远高于同类工程,则需要将这些
无效支出提为减值准备。
5、按工程费用用途确定提取减值金额大小。如间接费是为组织工程施工而发生
的费用,在各类工程中都有一定的费用比例。果间接费支出比例高于同类工程,就要
将多支出的间接费计提减值准备。还有一些非相关支出,大都是在同类工程中可以不
发生的费用,与在建工程的未来可收回金额关系不大,应将其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6、应直接作为工程减值准备的特殊项目。在建工程的支出,有些要记入工程成
本,但这些已经在当期发生或损耗的支出,不会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也不构成
资本性支出,在计量工程减值时,也应将其作为减值准备提取。这些情况有:盘亏、
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净损失,在工程未完工时记入在建工程成本;除非常原因外造成
的单项或部分报废或毁损工程净损失,记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中;扩大了借款费用
资本化范围而记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借款费用。
第三,建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提取的审批机构和工作程序。由于提取减值准备会
对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所以必须建立制定严格的审批机构和工作
程序。在建工程减值在50万元及以下的,属铁路分局投资的由分局减值专业评估机构
审批,不属于分局投资的,由铁路局减值专业评估机构审批,50万元到100万元的减
值准备由铁路局的专业评估机构审批。100万元以上由铁道部的专业评估机构审批。
为正确计算在建工程减值,采用填报“在建工程减值计算表”,其格式如下: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计算表
年 月 日
已发生的 预计可
在建工程项目 预算价值 实际成本 收回价值 减值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减值原因
提出申请
单位意见 单位领导签字:
分局专业评
估机构意见 分局领导签字:
局专业评估
机构意见 路局领导签字:
可由投资企业先提出减值申请,上级接到申请后,根据被申请减值工程的具体情
况,决定派出参与减值的人员,之后由申请企业作专项报告,填写“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计算表”,经规定的减值准备评估机构核实批准并下达认可减值通知书,由投资企
业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损失的归属和账务处理。铁路运输企业在建工程既有形
成固定资产的基建、更改、自筹等工程,也有最后进入运输成本并形成固定资产的大
修理工程,投资渠道多样,管理层次多头。因此,对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提取,应当
谁投资、谁提取、谁负担。至于减值损失的摊销可采取一次性摊销的办法,这样虽然
对当期利润有影响,甚至是重大影响,但真实反映了企业当期利润情况。完工后转入
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这些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后,无论是否办理了竣工决算,都要转入固定资产。对这部分在建工程所提取的
减值准备的会计账务处理方法可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专门核算各种减值。
企业减值的资产不同,所计提的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归属的会计科目也不尽相同。
而且若将这些资产减值损失与企业日常管理费用、当期损益混合核算,也会影响会
计信息使用人对企业日常管理费的发生和控制状况的了解及对当期盈利状况的分析。
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再设立“资产减值损失”这一损益类科目,专门核算由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在该科目下设置“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和“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两个二级会计科目,分别核算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和非流
动资产减值损失。这样一来,通过这几个科目就可了解企业管理费及盈利情况的变化,
并进一步分析,从而得出自己的判断和结论。
1、提取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在建工程减值
2、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结转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时
借: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但是在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要考虑以前减值情况,而且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
资产后,固定资产市场价值增值,则需要调整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转入的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金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营业外支出 (au20031105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