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难题的解决技巧与例解:折旧方法不同的财税处理(下)
录入时间:2003-10-08
【中华财税网北京10/08/2003信息】 [案例107]
[案情说明] 广东东莞长阳鞋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180000元,预计残值
为10000元,使用年限为5年。5年内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利润和产量表如下所示。该企
业适用33%的所得税率。
年限 未扣除折旧利润(元) 产量(件)
第一年 100000 1000
第二年 90000 900
第三年 12000 1200
第四年 80000 800
第五年 76000 760
合计 466000 4660
[要求解答] 广东东莞长阳鞋业有限公司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下缴纳所得税的
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会计制度》。
[计算说明] 广东东莞长阳鞋业有限公司采用直线法: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估计使用年限
=(180000-10000)/5
=34000(元)
1.第一年利润额为:100000-34000=6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66000×33%=21780(元)
2.第二年利润额为:90000-34000=5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56000×33%=18480(元)
3.第三年利润额为:120000-34000=8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86000×33%=28380(元)
4.第四年利润额为:80000-34000=46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46000×33%=15180(元)
5.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
21780+18480+28380+15180+13860
=97680(元)
[计算说明] 广东东莞长阳鞋业有限公司采用产量法:
每年折旧额=每年实际产量/合计产量×(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
1.第一年折旧额为:
1000/4600×(18000-10000)=36480(元)
利润额为:100000-36480=63520(元)
应纳所得税为:63520×33%=20961.6(元)
2.第二年折旧额为:
900/4660×(18000-10000)=32832(元)
利润额为:90000-32832=57168(元)
应纳所得税为:57168×33%=18865.4(元)
3.第三年折旧额为:
1200/4660×(18000-10000)=43776(元)
利润额为:120000-43776=76224(元)
应纳所得税为:76224×33%=25154(元)
4.第四年折旧额为:
800/4660×(18000-10000)=29184(元)
利润额为:80000-29184=50816(元)
应纳所得税为:50186×33%=16769.2(元)
5.第五年折旧额为:
760/4660×(18000-10000)=27725(元)
利润额为:76000-27725=48275(元)
应纳所得税为:48275×33%=15930.7(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为:
20961.6+18865.4+25154+16769.2+15930.7
=97680.9(元)
[计算说明] 广东东莞长阳鞋业有限公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直线折旧率=2×1/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双倍直线折旧率
会计制度规定,在计算最后两年折旧额时,应将原采用的双倍余额递减法改为用
当年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减去估计残值,将其余额在使用的年限中平均摊销。
双倍直线折旧率=2×1/5×100%=40%
1.第一年折旧额为:180000×40%=72000(元)
利润额为:10000-72000=28000(元)
应纳所得税为:28000×33%=9240(元)
2.第二年折旧额为:(180000-72000)×40%=43200(元)
利润额为:90000-43200=46800(元)
应纳所得税为:46800×33%=15444(元)
3.第三年折旧额为:(180000-72000-43200)×40%
=25920(元)
利润额为:120000-25920=94080(元)
应纳所得税为:94080×33%=31046.4(元)
4.第四年后,使用直线法计算折旧额:
第四、第五年的折旧额
=(180000-72000-432000-25920-10000)/2=14440(元)
第四年利润额为:80000-14440=65560(元)
应纳所得税为:65560×33%=21634.8(元)
5.第五年折旧额为:76000-14440=61560(元)
应纳所得税为:61560×33%=20314.8(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
9240+15444+31046.4+21634.8+20314.8
=97680(元)
[计算说明] 广东东莞长阳鞋业有限公司采用年数总和法:
每年折旧额=可使用年数/使用年数总和×(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
本例中,使用年数总额为:
1+2+3+4+5=15
1.第一年折旧额为:
5/15×(180000-10000)=56666(元)
利润额为:100000-56666=43334(元)
应纳所得税:43334×33%=14300.2(元)
2.第二年折旧额为:
4/15×(180000-10000)=45333(元)
利润额为:90000-45334=44667(元)
应纳所得税:44667×33%=14740.1(元)
3.第三年折旧额为:
3/15×(180000-10000)=34000(元)
利润额为:120000-34000=86000(元)
应纳所得税:86000×33%=28380(元)
4.第四年折旧额为:
2/15×(180000-10000)=22666(元)
利润额为:80000-22666=57334(元)
应纳所得税:57334×33%=18920.2(元)
5.第五年折旧额为:
1/15×(180000-10000)=11333(元)
利润额为:76000-11333=64667(元)
应纳所得税:64667×33%=21340.1(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
14302.2+14739.6+28380+18920.2+21340
=97680(元)
广东东莞长阳鞋业有限公司四种方法的计算结果用下列表格列示: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应纳税额
单位:RMB元
年限 直线法 产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第一年 21780 20961.6 9240 14300.2
第二年 18480 18865.4 15444 14740.1
第三年 28380 25154 31046.4 28380
第四年 15154 16769.2 21634.8 18920.2
第五年 13860 15930.7 20314.8 21340.1
总计 97680 97680.9 97680 97680.6
[案例解析]
从上表可知,虽然各项数据的两年合计相等,但不同计价方法对不同年份的数据
产生了影响。采用加速折旧计算的第一年应纳税额最少,双倍余额递减法下第一年只
缴纳税款9.240元,年数总和法下第一年缴纳税款为14300.2元,而直线法则需缴纳
21780元。由此可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用对所得税额的多少有着重要的影响。
[特别提示] 税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具体折旧年限,按分行业财务制度的规
定执行。考虑到目前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以及部分城镇集体企业中,由于设备比较院
日、老化,为了保证其再生产的正常需要,经过批准,可以对这类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适当缩短,但不得短于以下规定年限:房屋、建筑物,为二十年;火车、轮船、
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十年;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
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五年。此外,税法还规定,固定资产
的预计残值率为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因此,企业一般选择最低的残值
率和最短的折旧年限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即使企业发生经营性亏损,还可以用以后
年度相对较高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弥补。
[分析指导] 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在折旧年限内的前几年,所得税的
数额相对减少,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但以后年度的所得税会逐渐增加,总税负是不
变的。但是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使企业加速对设备的更新,促进技术进步,从而给
企业带来良性循环,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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