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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坏账的对外投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3-03-03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3/2003信息】 企业发生坏账性的对外投资,一般属于企 业选择投资对象的失误(也可能有其他原因)。对企业已取得充分证明的无法收回的对 外投资,按照财外字(1995)5号文件规定,应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做为投资损 益处理。企业的会计处理应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这里需 要注意两点:1.企业发生坏账性的投资,不论数额多少,都要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 准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予以核销;2.不论企业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核 算长期投资,核销投资时的会计处理是相同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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