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会计信息的披露
录入时间:2002-10-21
【中华财税网北京10/21/2002信息】 (一)关联交易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目前,上市公司在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具体
表现在:(1)利用会计准则或其他政策法规的不完善,掩饰非正常关联交易。(2)关联
交易内容披露不全或失实。如对有关交易要素如交易金额或相应的比例、未结算项目
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交易价格、定价策略等往往不予披露,即使披露了,也未说明
有关资产是否经过审计、评估,是否按照独立企业的核算原则予以定价等,使投资者
很难了解到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3)对关联交易的内容披露含糊不清。许多上市公
司在揭示股东持股情况时,掩盖了许多关联方,有的公司只说明关联交易,未说明关
联方究竟是何关系,有的只说明交易量,没有说明金额的方向。(4)在关联交易披露
中,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比较严重。(5)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刻意隐瞒,拒不披露。
(二)提高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
规范关联交易的会计信息披露,首先要对关联关系作广义的认定,并细化关联交
易的内容规定;其次要充分发挥监督机构、中介机构的作用;此外,还应细化披露内
容,以使广大投资者足以判断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发展所带来的变化及影响。具体
如下:
1、发挥证交所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作用。比如在对H股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上,香
港联交所起着关键作用,上市公司提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公告草稿后,必须交由联交所
上市科审核。从现在的情况看,我们应该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交易所在这方面的监督
作用。
2、加强法规建设,制订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关联交易。从我国企业改制上
市和国家股、法人股的结构束看,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一般均为上市公司原来改制前的
上级单位或有某种关联关系的单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构成及其形成机制,正
是目前上市公司存有那么多关联交易的主要原因所在。因此,规范关联交易,必须加
强立法,制定专门的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从而真正使关联交易按照市场法则
进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充分考虑我国上市公司的特点,增加以下披露内容: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或
经营发展存在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不仅应对这些交易予以披露,还应披露其影响程
度。如资产、股权的转让,应披露转让缘由、定价原则、对交易双方的当前生产经营
及长远发展的影响、产生的效益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等。对于明显偏离正常市场标准
的交易,要求关联方做出解释说明。
(2)制定有关重要性披露问题实施细则。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中,应当按照重要
性原则分别处理。对关联交易的重要性应有两种指标作为衡量标准:一是数量指标,
即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或比例时必须披露;二是质量指标,除普通购销业务以外的其他
交易如资产转让、相互提供资金、担保等都应充分披露,而不论其金额大小。
(3)充分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增强关联方交易价格的透明度。在关联方
交易中,价格的公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特别是在我国,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
的关联方交易占有较大份额,必须充分披露关联方之间交易的定价方法、确定交易价
格的原则、交易的收付款方式及条件等。由于关联交易价格公九性或合理性较难评估,
因此要求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使阅读者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等内容有自己的判断,并
做出适当的反映是必要的。
(4)加强中介机构对信息披露的监督作用。建议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要求上市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专项审计,并发表相
关的审计意见,以提高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质量。
(5)建立相关的惩罚性规定及禁止性规定。规范关联交易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
公司完整、客观、真实地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披露,而主要是为了防止不正当关联交
易的发生。依据有关规定,目前上市公司对其关联交易仅负有披露的义务,对于其不
当的关联交易的预防和惩治尚无相关规定。对此,笔者认为对于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
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处罚上市公司,更要对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
从而有效地遏制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肆意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ai2002091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