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会计(40)
录入时间:2001-09-1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19/2001信息】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应分别下列情况确认和计量:
(一)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
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方法可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二)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
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
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仅适用于提供劳
务的交易,当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为准确反映每一会计年度的收
入、费用和利润情况,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相关费用。
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否可靠估计,依据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如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则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1.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合同总收入一般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
或协议注明的交易总额确定。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交易总金额,则应及时调整合同总收入。
合同总成本包括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准确提供每
期发生的成本,并对完成剩余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作出科学、可靠的估计,并随着劳
务的不断提供或外部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对估计的成本进行修订。
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只有当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
入企业时,才能确认收入。企业可以从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往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
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协议等方面进行判断。
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确定:
①已完工的测量。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完成的工作或工
程进行测量,并按一定方法计算劳务的完成程度。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
量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③已经发生的成本
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
本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
用
例10:某企业于1997年11月1日接受一项产品安装任务,安装期3个月,
合同总收入300 000元,至年底已预收款项220000元,实际发生成本14
0000元,估计还会发生60000元的成本。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成程度
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140000÷(140000+600
00) =70%
1997年确认收入=300 000×70%-0=210000(元)
1997年结转成本=200000×70%-0=140000(元)
(2)会计分录
①实际发生成本
借:有关生产成本科目 140000
贷:银行存款等 140000
②预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 220000
贷:预收账款 220000
③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2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0000
④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000
贷:有关生产成本科目 140000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不能可靠地估计所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亦即不能满足
上述3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则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这时企业应正确预计
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收入;同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不确认利润。
(2)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核能够得到补偿的劳
务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
(3)如果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
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特殊的劳务收入,在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的情况下,应按以下标准分别
确认收入:
1.安装费收入。如果安装费是与商品销售分开的,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安装
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安装费是商品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则应与所销售的商品同
时确认收入。
2.广告费收入。宣传媒介的佣金收入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
众面前时予以确认。广告的制作佣金收入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项目的完成程度确认。
3.入场费收入。因艺术表演、招待宴会以及其他特殊活动而产生的收入,应在
这些活动发生时予以确认。如果是一笔预收几项活动的费用,则这笔预收款应合理分
配给每项活动。
4.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这方面的收入确认应以所提供服务的性质为依据。
如果所收费用只允许取得会籍,而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则在款项收回
不存在任何不确定性时确认为收入。如果所收费用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
或出版物,或者以低于非会员所负担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则该项收费应在整
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5.特许权费收入。特许权费收入包括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设备和其他有形资
产及专门技术等方面的收入。其中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部分,应在这些资
产的所有权转移时,确认为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部分,在提供服务时确
认为收入。
6.订制软件收入。主要是指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不包括开发的商品化软件。
订制软件收入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
7.定期收费。有的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长期为客户提供某一种或几种重复的
劳务,客户按期支付劳务费。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如某物业管理企业与某住宅小区物业产权人签订合同,为该小区所有住户提供维修、
清洁、绿化、保安及代收房费、水电费等项劳务,每月末收取劳务费。该企业应在每
月末将应收取的劳务费确认为当月收入。
8.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如商品的售价内包括可区分的在售后一定期限
内的服务费,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
收入。服务费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设置“递
延收益”科目,核算所售商品的售价中包含的可区分的售后服务费。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主要有:(1)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现金而取得的利息
收入。这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存、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及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
收入等。(2)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
版权)等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
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应遵循以下确认原则:
(一)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这是任何交易均应遵循的一项重要
原则,企业应根据对方的信誉情况、当年的效益情况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付款期限
等达成的协议等方面进行判断。如果企业估计收入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就不应确认收
入。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利息收入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存、贷款利
率确定;使用费收入按企业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确定。当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确认收入。
利息收入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按未收回的存款或贷款的本金、存续期间和适当的
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协议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认。不
同的使用费收入,其收费时间和收费方法各不相同,有一次收回一笔固定的金额,例
如一次收取10年的场地使用费;有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等额收回的,例如合同规
定在使用期内每期收取一笔固定的金额;有分期不等额收回的,例如合同规定按资产
使用方每期销售额的百分比收取使用费等。如果合同、协议规定使用费一次支付,且
不提供后期服务的,应视同该项资产的销售一次确认收入;如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
合同、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使用费的,应按合同
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合同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例11:A、B两企业达成协议,A企业允许B企业经营其连锁店。协议规定,A企业
共向B企业收取特许权费600000元,其中,提供家具、柜台等收费200000
元,这些家具、柜台成本为180000元;提供初始服务,如帮助选址、培训人员、
融资、广告等收费300000元,发生成本200000元;提供后续服务收费1
00000元,发生成本50000元。假定款项在协议开始时一次付清。则A企业的
会计处理如下:
①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600000
贷:预收账款 600000
②在家具、柜台等的所有权转移时,确认200 000元收入
借:预收账款 2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180000
贷:库存商品 180000
③在提供初始服务时,确认300000元的收入
借:预收账款 3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0000
借:其他业务支出 200000
贷:银行存款等 200000
④在提供后续服务时,确认100000元
借:预收账款 1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
贷:银行存款等 50000
四、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
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这里所讲的资产,是指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
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建造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现有:(1)先有买主
(即客户),后有标底(即资产),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2)
资产的建设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3)所建造的资产
体积大,造价高;(4)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取消的合同。
(一)建造合同的类型
建造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固定造价合同,另一类是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
同是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例如,某建造承包商
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为客房建造一座公寓楼,合同规定建造公寓楼的总造价
为3000万元。该项合同即是固定造价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
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
例如,某建造承包商与一客户签订一项建造合同,为客户建造一艘船舶,双方商定以
建造该艘船舶的实际成本为基础,合同总价款以实际成本加上实际成本的1%计算确
定。该项合同即是成本加成合同。
(二)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两部分;合同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确认和计量建造合同的收入和费用时,
首先应当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
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两种情
况进行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
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
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