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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产评估的结果如何进行账面处理?

录入时间:2001-09-07

  【中华财税网北京09/07/2001信息】 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结果确认后,以文件 形式将确认情况通知资产占有单位。该单位收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 后,应根据通知书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评估的结果,调整有关资产 账面价值,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由于资产重估价值是企业资产在市场运作下的结果,其重新确认的价值与原账面 价值的差额,应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的连带增值部分,所以这部分差额应记入企 业的“资本公积”账户。   例:某企业经批准,以闲置的设备向甲公司投资,该公司备账面原价为45000元, 已提折旧9000元,经评估确认价值为37000元,对这一结果,会计人员应编制分录如 下:   借:长期投资 37000     累计折旧 9000     贷:固定资产 45000       资本公积 1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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