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29)
录入时间:2001-08-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9/2001信息】 第十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
环节纳税,但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以货款结算方
式或行为发生时间分别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
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
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
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
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
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
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在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起始时间确定后,就需要把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条例
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
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
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
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
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白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如果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依法纳税,将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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