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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辅导教材:税法(29)

录入时间:2001-08-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9/2001信息】 第十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当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 环节纳税,但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以货款结算方 式或行为发生时间分别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 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 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 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 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 天。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 当天。 (四)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在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起始时间确定后,就需要把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条例 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 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 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 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 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白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如果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依法纳税,将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处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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