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教材:登记会计帐簿的基本要求

录入时间:2001-08-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2/2001信息】 《规范》第六十条对在登记会计帐簿时所 应遵循的基本要求作了具体的规定。 (一)准确完整 《规范》第六十条规定:“登记会计帐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 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 字迹工整。”每一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记入有关的总帐,另一方面要记入该总帐所 属的明细帐。帐簿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帐凭证上的日期;以自制的原始凭证, 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帐依据的,帐簿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 期填列。 登记帐簿要及时,但对各种帐簿的登记间隔应该多长,《规范》未作统一规定。 一般说来,这要看本单位所采用的具体会计核算形式而定。 (二)注明记帐符号 《规范》第六十条规定:“登记完毕后,要在记帐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 已经登帐的符号,表示已经记帐。”在记帐凭证上设有专门的栏目供注明记帐的符号, 以免发生重记或漏记。 (三)书写留空 《规范》第六十条规定:“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 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这样,在一旦发生登记错误时,能比较容易地 进行更正,同时也方便查帐工作。 (四)正常记帐使用蓝黑墨水 《规范》第六十条规定:“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 圆珠笔(银行的复写帐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在会计上,数字的颜色是重要的语素 之一,它同数字和文字一起传达出会计信息。如同数字和文字错误会表达错误的信息, 书写墨水的颜色用错了,其导致的概念混乱也不亚于数字和文字错误。 (五)特殊记帐使用红墨水 对在登记帐簿中使用红色墨水的问题,《规范》第六十条规定:“下列情况,可 以用红色墨水记帐:1.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2.在不设借贷等 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3.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 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 其他会计记录。” 在这几种情况下使用红色墨水记帐是会计工作中的惯例。财政部会计司编辑的 《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及问题解答(第一辑)》,在解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 帐户的设置方法时,对使用红色墨水登记的情况作了一系列较为详尽的说明:在“进 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在“已交税金”专栏中 用红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在“销项税额”专栏中用红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 冲销的销项税额,以及在“出口退税”专栏中用红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 货或者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 (六)顺序连续登记 《规范》第六十条规定:“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 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 白’字样,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这对堵塞在帐簿登记中可能出现的漏洞, 是十分必要的防范措施。 (七)结出余额 《规范》第六十条规定:“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 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帐户,应当在‘借或贷’,等 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θ’表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逐 日结出余额。”一般说来,对于没有余额的帐户,在余额栏内标注的‘θ’应当放在 “元”位。 (八)过次承前 《规范》第六十条规定:“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 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 ‘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 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也就是说,“过次页”和“承前页”的方法有两种:一 是在本页最后一行内结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然后过次页并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 二是只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写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不在上页最后一行结出发生额 合计数及余额后过次页。 《规范》第六十条还对“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的结计方法,根据不同需要作了 规定: (1)“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 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这样做,便于根据“过次页”的合计数,随时 了解本月初到本页末止的发生额,也便于月末结帐时,加计“本月合计”数。 (2)“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 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这样做,便于根据“过次页”的合计数,随时了解 本年初到本页末止的累计发生额,也便于年终结帐时,加计“本年累计”数。 (3)“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可以只 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如某些材料明细帐户就没有必要将每页的发生额结转次 页。 (九)定期打印 《规范》第六十一条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提出了打印上的要求:“实行会计 电算化的单位,总帐和明细帐应当定期打印”;“发生收款和付款业务的,在输入收 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库存现金核 对无误。”因为在以机器或其他磁性介质储存的状态下,各种资料或数据的直观性不 强,而且信息处理的过程不明,不便于进行某些会计操作和进行内部或外部审计,对 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也不利。 (3)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