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教材:对帐
录入时间:2001-08-23
【中华财税网北京08/23/2001信息】 对帐就是核对帐目。按《规范》的要求,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
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对帐的主要内容是:
(一)帐证核对
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
致,记帐方向是否相符。
(二)帐帐核对
核对不同会计帐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帐有关帐户的余额核对;总帐与明细
帐核对;总帐与日记帐核对;会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帐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
的有关明细帐核对等。
(三)帐实核对
核对会计帐簿记录与财产等实有数额是否相符。包括: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
金实际库存数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各种材物明细帐帐
面余额与材物实存数额核对;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务、债权单
位或者个人核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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