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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项准则主要规范哪些内容?

录入时间:2001-07-27

  【中华财税网北京07/27/2001信息】 答:或有事项准则主要规范或有事项的确 认、计量和披露,具体规定了何时应将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确认为负债;所确认 的负债的金额应如何确定;或有负债应如何披露;或有资产应如何披露,等等。   引起或有事项的经济业务很多,比如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 保证、商业汇票贴现、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 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但是,并不是这些经济业务引起的或有事项均由或有事 项准则来规范。其中,有些或有事项已由会计准则规范,而另一些或有事项则由于业 务特殊或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健全等原因而需要由将来制定的会计准则规范或待情况发 生变化后再予以考虑。   目前,已由其他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主要有债务重组和建造合同引起的或有 事项。在采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如果修改后的债务条件涉及或有支 出,那么该或有支出是否转化为实际支出,将由债务人未来经营情况是否好转来定。 根据或有事项的定义,债务重组所涉及的或有支出(对应于债权人,则为或有收益) 属于或有事项。这些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由《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范,不 在或有事项准则中涉及。《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也涉及或有事项。当合同总 成本预计超过合同总收入时,建造合同便成为亏损性合同。根据或有事项的定义,这 种亏损性建造合同形成的或有支出属于或有事项。这些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由《企业 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范,不在或有事项准则中涉及。   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引起的或有事 项,或有事项准则也不涉及,而由相关的其他会计准则规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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