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企业应用财务评价指标中的几个问题
录入时间:2001-07-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7/10/2001信息】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财务评价方法
在企业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企业财务通则》及财政部《企业经济效益评价
指标体系(试行)》规定了一系列评价指标。物资企业主要是通过购、运、储、销等
活动,来实现流通领域的商流和物流。根据其自身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它的资本结构
和资金流动有其独特性:流动资产所占的比重较高,还有相当数量的应收、应付帐款。
为了更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物资企业在进行内部财务评价时有必要对某些指
标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速动比率的调整
速动比率是指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公式如下: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该公式认为存货的变观能力较弱,予以扣除。但流动资产除了存货外,还有待摊
费用、预付帐款等项目不具备变现能力。待摊费用既不能变现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产。预付帐款以后将以存货形式出现,其变现能力可能还
不如存货。此外,“其他应收款”包括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垫付款等,其变
现能力也难以确定。所以,以上公式中单是减去存货尚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
力。
从物资企业的角度来看,采购、销售是其经营的主要活动,市场变化又难以确定,
因而有多少资金可以变观,就成了决定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物资企业需要一
个更加保守的计算方法来求得真正确保变现的速动资产金额。物资企业可以这样计算
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坏帐准备+有担保商业汇票+银行兑汇
票)/流动负债
以上公式中,分子包含了可以确保变现的流动资产,由此计算出的速动比率可以
使管理者、投资者对企业即时变现能力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
二、使用应收帐款回款率弥补应收帐款周转率的不足
应收帐款周转率是考核应收帐款回收速度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帐款周转率赊销净额/应收帐款平均余额
该企业的1月、2月、5月的应收帐款周转率都大于100%,但其应收帐款余额是增
加的,3月应收帐款周转率小于100%,其应收帐款余额却是减少的。由此可以看出,
应收帐款周转率高,不能说明应收帐款回收情况好。也不是应收帐款周转率越高,应
收帐款回收越好。
从物资企业的角度出发,要看应收帐款周转率,更应重视应收帐款回款率,重视
应收帐款余额的变化。特别在现今帐款拖欠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应收帐款余额增加,
坏帐余额就相应增加,企业可用流动资产就相应减少,因此企业需要数量和速度双方
面的指标。本文引入应收帐款回款率这一指标。
应收帐款回款率=本期应收帐款回收额/应收帐款本期发生额
此指标可以评价应收帐款量的变化。当期大于1时,应收帐款余额减少,反之应收
帐款增加。以上例的数字计算如下:
将应收帐款周转率与应收帐款回款率相互结合,共同评价企业应收帐款的情况,
才能得出科学、全面的结论。
三、注意营运资金周转率的消极作用
营运资金周转率是一个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周转率=净销售额/平均营运资金
在物资企业中,如果简单地套用本公式,将产生一定的消极作用。
1、由于物资企业的购销活动频率较高,易产生大量的流动负债,如应付帐款、短
期借款等,有时会产生流动资产小于或等于流动负债的情况。这样,营运资金周转率
的分母为零或负值,失去了指标的意义。
2、物资企业时常会发生借入流动负债购买存货的经济活动,营运资金周转率不能
反映此类活动的影响。如某企业年净销售额50万元,流动资产年平均额50万元,流动
负债年平均额25万元。营运资金周转率=50/(50-25)=2次。
如果当年流动负债增加10万元,用来购买存货。则该指标为:50/(60-35)=2
次,没有变化。实际上企业由于流动资金增加,销售额不变,其资产的流动性是变差
了。如果只盯住营运资金周转率,就会被其提供的数字所蒙蔽。因此,物资企业进行
内部财务评价时要注意营运资金周转率的消极作用。
以上几点分析,希望能为物资企业进行财务评价时带来一点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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