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会计报表附注中应当怎样披露会计政策变更?
录入时间:2001-06-01
【中华财税网北京06/01/2001信息】 根据本准则第十条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
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包括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变更日期、变
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变更原因。例如,当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要
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所依据的文件。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包括采用追溯调整法时计算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的
累积影响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以及比较会计报表所列其他各期净损益的影响金额、
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期初留存收益的调整金额三部分。
(3)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包括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累计影响数
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以及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