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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问答:《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核算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及施行日期各是什么?

录入时间:2001-05-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8/2001信息】 财政部于一九九八年以财会字[1998] 26号文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投资准则) 投资准则规范投资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其中,投资的会计核算主要解 决的问题是投资的计价以及投资损益的确认。而投资的计价又包括投资成本的确定和 投资帐面价值的调整。本准则对投资会计行为的规范,仅限定在投资业务本身,而不 涉及下列事项:一是进行以外币计价的投资所涉及到的外币折算问题;二是由于投资 而引起的合并事项的会计处理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三是由于从事证券经营业 务而涉及到的相关会计问题。此外,当企业采取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债 务人对其债务转变资本的会计处理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 但债权人对其由于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进行核算则属于股权投资业务,应按本准则 有关短期股权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要求所有上市公司从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本准则,其他企业可暂不 执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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