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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记当期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5-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8/2001信息】 企业当期少计或漏计的销项税额,应按下 列方法入账。 一、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货物作为对外投资未计税款的。 例:某商业企业将外购货物15万元以投资的形式“调拨”给相关联的企业,开具 内部使用的“调拨单”,直接从“库存商品”科目减少,摆往来账,未按规定做视同 销售的账务处理及提取销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 则》)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以其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应视同销售入账,补缴增值税 25500元。其分录为: 借:长期投资——其他投资25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765 贷:其他应交款 765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5500 其他应交款765 贷:银行存款 26265 二、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未计税款的。 例:某铝制品厂将自产的铝蒸锅、饭盒等产品,用于职工食堂,已按成本价 14000元直接从产成品账内减少,未记销售,未提销项税额。根据《细则》第四条第 七款规定,按其同类产品销售价格28000元计提销项税额4760元。其分录为: 借:应付福利费 47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760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42.80 贷:其他应交款 142.8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4760 借:其他应交款 142.80 贷:银行存款 4902.80 三、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直接减少库存商品,未 记销售的。 例:某化妆品公司将外购的化妆品价值60000元,无偿赠送给关系单位或个人, 直接减少库存商品。根据《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应计提销项税额。其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702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306 贷:其他应交款 306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200 其他应交款 306 贷:银行存款 10506 四、将库存货物作顶债或以货易货,未计销项税额。 例1,某汽车经销公司将库存汽车价值10万元,顶账未记销售,直接摆往来账, 减少库存商品,根据《细则》第三条规定,应补增值税1.7万元。其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1.7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510 贷:其他应交款 51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7万 其他应交款 510 贷:银行存款 17510 例2,某防盗门厂用2万元防盗门产品向某钢铁厂换取铁板作原料,未作销售入账, 直接摆往来账,减少库存产品,根据《细则》第三条规定,应补增值税3400元。其 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3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02 贷:其他应交款 10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400 其他应交款 102 贷:银行存款 350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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