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记当期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5-28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8/2001信息】 企业当期少计或漏计的销项税额,应按下
列方法入账。
一、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货物作为对外投资未计税款的。
例:某商业企业将外购货物15万元以投资的形式“调拨”给相关联的企业,开具
内部使用的“调拨单”,直接从“库存商品”科目减少,摆往来账,未按规定做视同
销售的账务处理及提取销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
则》)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以其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应视同销售入账,补缴增值税
25500元。其分录为:
借:长期投资——其他投资255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765
贷:其他应交款 765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5500
其他应交款765
贷:银行存款 26265
二、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未计税款的。
例:某铝制品厂将自产的铝蒸锅、饭盒等产品,用于职工食堂,已按成本价
14000元直接从产成品账内减少,未记销售,未提销项税额。根据《细则》第四条第
七款规定,按其同类产品销售价格28000元计提销项税额4760元。其分录为:
借:应付福利费 47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760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42.80
贷:其他应交款 142.8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4760
借:其他应交款 142.80
贷:银行存款 4902.80
三、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直接减少库存商品,未
记销售的。
例:某化妆品公司将外购的化妆品价值60000元,无偿赠送给关系单位或个人,
直接减少库存商品。根据《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应计提销项税额。其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702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306
贷:其他应交款 306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0200
其他应交款 306
贷:银行存款 10506
四、将库存货物作顶债或以货易货,未计销项税额。
例1,某汽车经销公司将库存汽车价值10万元,顶账未记销售,直接摆往来账,
减少库存商品,根据《细则》第三条规定,应补增值税1.7万元。其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1.7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借: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510
贷:其他应交款 51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1.7万
其他应交款 510
贷:银行存款 17510
例2,某防盗门厂用2万元防盗门产品向某钢铁厂换取铁板作原料,未作销售入账,
直接摆往来账,减少库存产品,根据《细则》第三条规定,应补增值税3400元。其
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3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102
贷:其他应交款 10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400
其他应交款 102
贷:银行存款 3502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