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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问答:如何理解相关的收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录入时间:2001-05-22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2/2001信息】 收入能可靠地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 提。收入不能可靠计量,则无法确认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售价通常已经确定。 但销售过程中由于某种不确定因素,也有可能出现售价变动的情况,则新的售价未确 定前不应确认收入。 例9 A公司与B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A公司每半年向B公司提供某种产品 1000件,通常的单价为每件500元。97年上半年由于生产此产品的主要原材 料价格上涨,A公司的生产成本变化较大。B公司因有急用,便预付了400 000 元的货款,让A公司先发1000件产品,然后双方再确定新的价格。97年7月5 日,A公司收到预付的货款于当天发出货物。97年8月10日,双方商定此产品单 价为600元。A公司的生产成本为每件500元,此种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 本例中,A公司尽管在97年7月5日预收了部份货款并发出了商品,但由于未确 定商品的售价,此时不能确认销售收入。只有在8月10日,双方商定了商品的单价 后,A公司才能开出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97年7月5日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预收帐款 400000 借:发出商品 500 000 贷:产成品 500 000 97年8月10日确认收入: 借:应收帐款 302000 预收帐款 4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02000 (销项税额) 结束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 贷:发出商品 500 000 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 以确认。因此,成本不能可靠计量,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即使其他条件均已满足。 如已收到价款,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订货销售。订货销售是指企业已收到买方全部或部分货款, 但库存无现货,需要通过制造或通过第三方交货。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尽管企业已收 到全部或部分货款,但商品尚在制造过程中或仍在第三方,相关的成本不可能可靠地 计量,因此只有在商品交付时才能确认收入。 例10 A企业接受B企业对生产某产品的订货。B企业要求A企业97年10月 10日交货600件,单价500元,并于97年8月10日预付货款100000 元。A企业于97年9月30日将此产品生产出来,单位成本400元。作会计分录 如下: 收到部份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预收帐款 100000 产品生产出来时: 借:产成品 24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40000 将商品交付买方时: 借:应收帐款 251000 预收帐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51 000 (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000 贷:产成品 240 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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