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问答:如何对调整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5-21
【中华财税网北京05/21/2001信息】 调整事项的处理一般可采用"追溯法"进行
报表项目调整,即沿循经济业务的帐务处理程序和报表编制程序的"路线",进行层层
追溯,最终追溯至涉及并影响到的报表项目。在调整时,首先分析该事项涉及并影响
到会计报表中的哪些项目,然后确认应调增或调减的金额(可通过编制调整工作底搞
完成),最后正式调整报表中有关项目的数据,并将调整后的会计报表正式对外公布。
具体说来,对于调整事项,不仅要调整会计报表上的有关数据,而且需要作出有
关帐务处理。但是,由于资产负债日后事项是发生在次年,上年度的有关帐目已经结
帐,不能再调整有关科目,特别是损益类科目在12月31日结帐后已无余额,有关
的调整事项再计入损益类科目已不可能。因此,在进行帐务处理时,应当分别以下情
况处理:
(1)涉及损益的事项,单独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
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企业在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
年度损益的事项。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相应
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
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相应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
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
目,结转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无余额。
(2)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3)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
(4)通过上述帐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A.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B.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