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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利息如何计算

录入时间:2001-03-06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6/2001信息】 问:我是江苏省华达公司的会计,在实际 工作中遇到这样一个问题,特向你请教。 企业向银行借入500万元长期借款,用于在建工程,期限两年,年利率10%。 在建工程是分期投入,由于企业流动资金紧张,于是公司从长期借款中抽出一部分资 金用于购进原材料(不影响在建工程进度)。请问:流动资金占用的利息是计入财务 费用,还是固定资产?如果计入财务费用,那么固定资产应计的利息是否应按投入之 日到竣工之日分段进行计算? 答:在您所问的问题中,企业为在建工程借入的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对于工程分 期投入的情况,从理财的角度讲,应当分期借入资金。例如,工程所需资金5000 万元,建设期五年,则应当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每年借入1000万元。这样既可以充 分有效地利用资金,又减少了利息负担。 按照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筹集资金所发生的费用,在固定资 产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应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工程是分期投入, 应当把用于购买原材料的那部分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其余部分的利息全部计入工程成 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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