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利润调整的账务处理
录入时间:2001-03-05
【中华财税网北京03/05/2001信息】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报出后,如果由于以前
年度记账差错等原因导致多计或少计利润,但以前年度的账目已经结清,不能再调整
以前年度的利润的,会计核算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一是不再调整以
前年度的账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归集所有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
事项,以及相关所得税的调整,并将其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二是不再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仅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但在对
外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应当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
例:某股份有限公司19×9年6月发现19×8年一项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未
结转在建工程,该项固定资产原始价值40万元,19×8年应提折旧5万元。该公司所
得税率33%。根据上述资科,该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结转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 400000
贷:在建工程 400000
(2)调整上年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00
贷:累计折旧 50000
(3)计算多交的所得税
多交所得税=5×33%=1.65(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6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500
(4)结转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50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