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辅导库 > 正文

企业在现金流量表中未规定归于哪一类、哪个项目的现金流量,应当如何归类和反映?

录入时间:1999-09-29

  【中华财税网北京09/29/99信息】 问: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 在现金流量表中未规定归于哪一类、哪个项目的现金流量,应当如何归类和反映?   答: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经济业务的具体情况,对于现金流量表中未特别指明 的现金流量的归类和反映,按照现金流量表的分类方法及重要性原则,判断某项 经济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归属的类别和项目,并进行反映。下列各项现金 流量,可按以下方法分类和反映:    1、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在“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 流量”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    2、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 服务对象,分别在经营活动中的“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和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支付 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支付的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应在经营活动中的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3、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 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应在投资活动的“支付的其他与投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 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在投资活动的“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4、应付福利费的现金流出中,属于经营活动的部分,在经营活动的“支付 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属于投资活动的部分,如支付在建工 程人员的福利费,应在投资活动中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等等。    5、有关住房周转金的现金流量,按以下方法归类和反映:   (1) 除处置职工住房收到的现金外,所有增加住房周转金的现金流入,均 在筹资活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除购建职工住 房外,所有减少住房周转金的现金流出,均在筹资活动中的“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2) 处置和购建职工住房的现金流量,在投资活动中的“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或“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