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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的会计核算与纳税处理

录入时间:2000-05-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0/2000信息】 包装物是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 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为了反映和监督各种包装物的收发和结存情 况,企业应该设置“包装物”科目对包装物进行总分类核算。包装物核算的范围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应计入产品的生产 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二是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外包装物,在包装物发出时,作为包装物费 用,计入产品销售费用。   借:产品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   三是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在包装物发出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计提增值税、消费税(属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才计提,下同)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四是出租、出借包装物在会计核算上有所不同。   出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收到押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退回包装物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若逾期未退回包装物,而没有收押金时,计提增值税、消费税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报废时,对残料价值入库   借:原材料    贷:其它业务支出   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包装物   收到押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时,作相反的分录。   若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押金时,计提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分录与出租 处理方法相同。(略)   报废时,对残值入库   借:原材料    贷:产品销售费用   五是包装物随产品出售,为了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加收的押金与出租包 装物收到押金的会计处理相同,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交 的增值税、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中冲抵   借:其它应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冲抵后的净额自“其他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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