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的会计核算与纳税处理
录入时间:2000-05-10
【中华财税网北京05/10/2000信息】 包装物是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
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为了反映和监督各种包装物的收发和结存情
况,企业应该设置“包装物”科目对包装物进行总分类核算。包装物核算的范围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应计入产品的生产
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包装物
二是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外包装物,在包装物发出时,作为包装物费
用,计入产品销售费用。
借:产品销售费用
贷:包装物
三是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在包装物发出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计提增值税、消费税(属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才计提,下同)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四是出租、出借包装物在会计核算上有所不同。
出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包装物
收到押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退回包装物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若逾期未退回包装物,而没有收押金时,计提增值税、消费税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金(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报废时,对残料价值入库
借:原材料
贷:其它业务支出
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包装物
收到押金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时,作相反的分录。
若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没收押金时,计提增值税、消费税的会计分录与出租
处理方法相同。(略)
报废时,对残值入库
借:原材料
贷:产品销售费用
五是包装物随产品出售,为了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加收的押金与出租包
装物收到押金的会计处理相同,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交
的增值税、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中冲抵
借:其它应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冲抵后的净额自“其他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