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上已计提税款而未申报是偷税吗?
录入时间:1999-11-16
【中华财税网北京11/16/99信息】 问:我厂系一般纳税人企业,今年6月
份实现增值税12万元,财会人员已在账上计提了税款,因财务人员休病假,未
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也未到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纳税手续。税务稽查人员对
我厂进行检查时,对我厂上述情形视为偷税,并给予了处罚。请问,税务机关的
处理是否妥当?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
97]9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不申报的手段,不缴纳
税款的,应当以偷税论处。”据此,对你厂的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税务机关作
出的处罚是正确的。 (a99110800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