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外财税动态 > 正文
录入时间:2024-03-21
3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9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组件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克罗地亚及约旦出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将该案日落复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适用于越南、马来西亚、泰国、克罗地亚及约旦的涉案产品,对上述五国均征收25美元/平方米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包括光伏电池组件和太阳能电池板,涉及土耳其税号8541.43.00.00.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后生效。
上一篇:广州:对标国际营商规则,谱写税收服务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下一篇:孟加拉国考虑与韩国签署经济伙伴关系协议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