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告[2009]78号颁布时间:2009-12-10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不锈钢丝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0年1月12日起执行,原《书籍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0003-1999)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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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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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